问题 | 民法典对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民法典对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 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三、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人对承包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范围内的处分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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