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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无效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婚姻无效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条件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被宣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婚姻无效需要法院确认吗
    无效婚姻需法院确认,而且只能由法院确认。无效婚姻是没有效力的,只有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下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受到胁迫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婚姻无效判决可以上诉吗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不能上诉。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无效婚姻不能办理离婚证,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判决可以上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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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4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