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罚金在刑法中是如何缴纳的 |
释义 | 一、罚金在刑法中是如何缴纳的 1.限期一次缴纳; 2.限期分期缴纳; 3.强制缴纳; 4.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款与罚金主要有什么区别 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有: 1.罚金和罚款的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罚金和罚款的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罚金和罚款的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罚金与罚款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三、罚款罚金不得税前扣除? 罚款罚金不得税前扣除,凡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是不允许扣除的,但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要对发生的业务进行判定。法律网提示,对罚款不能一律对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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