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的有效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一、立遗嘱的有效方法是什么 遗嘱有效成立的要件包括: 1.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不违背公序良俗; 5.处分的是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6.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二、立遗嘱是不是要证人 立遗嘱不一定要证人。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对于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是需要见证人的,一般需要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签名。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三、立遗嘱给孙子是否可以 立遗嘱给孙子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某一人继承遗嘱,所以是可以将孙子作为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提前安排名下财产,在遗嘱人去世后,由继承人根据遗嘱分配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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