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
释义 | 一、结婚证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结婚证办理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领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双方均无配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三、男方的结婚证书丢了怎么办 男方的结婚证书丢了可以补办。 补办流程: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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