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决离婚后的户口问题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
释义 | 一、解决离婚后的户口问题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1.迁回原籍,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就可以迁回婚前原户籍所在地。 2.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或前妻分开,单独立户。 3.再婚后再迁;离婚后再婚,需要迁移户口的,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有具体的规定,可以先向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4.不迁出;双方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还可以继续保留在现登记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二、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 三、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条件 户口迁移需要的条件: 1.如果是居民户口迁移,包括在职人员调动迁移、录用公务员迁移、国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随着军人家属迁移; 2.学生户口迁移包括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3.投靠迁移包括,夫妻投靠迁移、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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