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拿到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卖吗 |
释义 | 一、未拿到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卖吗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不可以买卖,具有完全产权的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上市交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增值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 ![]() 三、买卖安置房存在哪些风险 1.产权不清晰。很多安置房在买卖的时候很可能还没有取得产权证书,因此最终谁是产权人还并不明晰,有可能最终该在买卖协议中签字的卖家并没有签字,而不该签的却签了,从而导致买卖合同效力出现问题从而引发房产纠纷。 2.交易耗时长。一般安置房的交易时间会比较长的,所以在买卖过程中不可预见风险就会越多。 3.税费风险。法律网提醒您,很多安置房的买卖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税费承担主体及方式,或者因为买卖期限较长导致国家政策变化产生了新的税费,从而可能导致买卖双方因税费争议而产生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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