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他人财物被故意损毁怎么处理
释义
    一、他人财物被故意损毁怎么处理
    他人财物被故意损毁按照如下规则处理:
    1.损坏他人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追诉时效
    故意毁坏财物罪追诉期是五年或十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8: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