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评定伤残标准是哪些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评定伤残标准是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材料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审批需要多久才能有结果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三十日出鉴定结果。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在提交鉴定申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如果鉴定事项涉及疑难复杂问题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鉴定的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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