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去哪个部门 |
释义 | 一、办理离婚手续去哪个部门 办理离婚手续去婚姻登记机关。 1.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包括债权债务)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2.如果对其中的一项不能达成协议,那只好起诉到法院解决。 二、离婚要多久才可以拿到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自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三十一天才能拿到离婚证。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经过这个冷静期后还需要夫妻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审理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才能拿到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三、离婚协议可以附加条件吗 离婚协议不可以附条件。我国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一旦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就违背了公民的婚姻自由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凡是发生在身份关系上的行为或与身份密切相关的行为,一经附加条件则构成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会导致离婚协议自始无效。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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