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间家属能探视吗? |
释义 | 一、羁押期间家属能探视吗? 羁押期间,家属不能探视,被羁押人员只能由律师探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由上可知,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至法院判决前,为防止串供,不能会见亲属,但依法可以会见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 二、羁押期间算不算刑期 法律网提醒您,羁押期间不算服刑。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羁押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不属于刑罚的执行方式;但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判决前羁押的期间将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或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三、羁押期间能不能离婚 羁押期间是可以离婚的,但是被羁押人不能外出办理手续,实践中只能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没有被关押的一方去法院起诉,然后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至于被告怎么出庭,法院会有安排,不需要原告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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