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公证房产遗嘱怎么办 |
释义 | 一、未公证房产遗嘱怎么办 未公证房产遗嘱如下办: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能办理房产过户。因为公证与否不是遗嘱有效的条件,只要遗嘱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遗嘱开始生效,就应当按照遗嘱办理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遗嘱公证要提交这些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以及继承人证明; 2.与遗嘱内容有关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一般是房产证; 3.遗嘱,一般需要合法有效的遗嘱。 《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三、遗嘱公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公证程序如下: 1.遗嘱人到公证机关提出遗嘱公证的申请; 2.遗嘱人提交个人的相关材料; 3.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4.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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