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造成被害人残疾或者死亡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水平等综合计算。 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怎样量刑 故意伤害致死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减刑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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