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离职不让走自离有什么 |
释义 | 一、试用期离职不让走自离有什么 试用期不离职直接走人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试用期要签署合同吗 法律网提醒您,试用期要签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试用期工作单位是否可以不支付工资 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工资。即使工作1天也是应该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给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 2.可以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