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的执行期限是按照怎样的规定进行确定的 |
释义 | 一、管制的执行期限是按照怎样的规定进行确定的 管制的执行期限规定有: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二、拘役刑期和管制刑期有什么区别 1.刑期不同。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处罚方式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执行者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法律网提醒您,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 三、管制的特点有哪些 管制的特点有:适用对象是罪行较轻,可不予关押的犯罪分子。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限制其一定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的劳动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要受公安机关的管束和社会的监督。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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