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确认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确认 离婚协议书有效的条件有:夫妻双方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双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合法合规,没有损害他人的权益;夫妻双方将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书如何撰写 离婚协议的内容大概分一下几个方面: 1.夫妻双方是否对离婚达成共识; 2.婚生子女由谁抚养达成合意; 3.夫妻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合意; 4.夫妻的债权债务达成合意; 5.其他。 法律网提醒您,起草离婚协议可以从以上5点开始入手,有则写上,没有则可以不用写。 三、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嘛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这需要区分两种种情况: 1.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2.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前自由协商的结果,等于是处置自己权利的行为,不能出尔反尔;如果夫妻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满,那么就不应当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不前往办理离婚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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