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交通事故诉讼程序怎么走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诉讼程序如下: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 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6.开庭审理阶段; 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 三、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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