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如何应对 |
释义 | 一、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如何应对 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按照如下方式应对: 需要另一方当事人先找出证据证明其当事人具有转移的行为,再确定转移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在分割份额共同财产时,将其转移的财产记入夫妻共同财产中,对该方当事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实务中最为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方式有隐匿和恶意负债。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 三、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 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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