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立案标准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怎么样构成的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 3.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4.客观方面由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构成。 ![]() 三、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干涉婚姻自由有几下几种情形: 1.包办婚姻,是指第三方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包办强迫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2.买卖婚姻,是指第三方以索取大量财产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3.子女干涉父母再婚; 4.干涉寡妇再婚; 5.干涉男方到女家结婚的行为; 6.干涉非近亲属结婚; 7.干涉或强迫他人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