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律中规定拆迁违规怎么办 法律中规定拆迁违规的处理为: 应该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向公安报警,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拆迁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流程如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三、对拆迁款不服怎么办 不服拆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交由房屋、土地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