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执行离婚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一、法院不执行离婚财产怎么办 法院不执行离婚财产的处理办法是可以到上级法院进行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从收到了申请执行书那天开始算起超过六个月仍然没有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是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是指令其他人民法院进行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首先是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无过错原则; 6.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三、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应先将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可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法院依法分割;法院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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