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协议能否被撤销 |
释义 | 一、法院调解协议能否被撤销 一般不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效力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调解书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调解书确实有错的,可以撤销。 根据我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调解协议无效的话,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真相后,认为其无效的话,便会依法确认其无效。 二、法院调解不成后,一般多长时间立案 诉前调解不成,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法院调解不能到场可以吗 法院调解不能到场没有办法调解的,主要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当中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类型案件的时候,必须是依照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如果其中一方不到现场的话,就没有办法确定是否是自愿的,所以不能够进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由于调解制度没有强制力,是基于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一方不到场是无法进行调解的,当事人可以提出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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