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亡但是没有遗产要如何解决 |
释义 | 一、债务人死亡但是没有遗产要如何解决 债务人如果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继承人清偿债务。继承人应当在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该范围的限制;如果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则不需要再还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吗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先以债务人的遗产清偿。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三、遗产继承的起算点是什么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法律网提醒您,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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