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合理把握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 |
释义 | 一、怎样合理把握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提起交通事故诉讼后多久能审理 提起交通事故诉讼后,法院一般1个月内审理。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开庭时间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送达开庭时间的传票给当事人。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审结,法院就不违反法律程序。 三、交通事故诉讼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原告垫付。部分胜诉或败诉的,按比例分担。其中,胜诉方可以自愿分担。具体到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方为机动车并且购买了交强险的,则一般可以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最终由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来承担。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起诉的诉讼请求金额全部被法院支持则完全由车方和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没有全部支持则,支持部分由车方和保险公司承担,不支持部分由你自己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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