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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依据什么原则分配婚姻家庭财产
释义
    一、依据什么原则分配婚姻家庭财产
    依据下列原则分配婚姻家庭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怎么写
    财产分割协议离婚的写法如下: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三、财产分割必须要公证吗
    财产分割不是必须要公证。法律网提醒您,法律并无强制规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经过公证程序才能生效。所以公证并不是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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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