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家庭暴力而离婚有哪些赔偿 |
释义 | 一、因家庭暴力而离婚有哪些赔偿 因家庭暴力而离婚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包括起诉费、律师费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在婚姻关系中有暴力行为的,可以少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怎样判定家庭暴力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内的亲属,一般应具有亲属关系和共同生活两个特征。如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这里的亲属关系不仅仅是指依靠婚姻和血缘维系的亲属关系,还包括依法律关系形成的亲属关系,如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兄弟姐妹关系等。在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传统的家庭暴力往往是认为具有配偶关系的男性对女性的施暴。当然,这在家庭暴力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事实上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还包括老人、儿童以及女性对男性的施暴,这也越来越为社会所重视。 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 实践证明,家庭暴力具有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家庭暴力仅以故意为条件。 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 三、如何制定防范和预防家庭暴力的有效策略 法律网提醒,如下制定防范和预防家庭暴力的有效策略: 1.加强宣传教育。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反家庭暴力意识; 2.开展培训工作。妇联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3.健全心理咨询、家庭关系等指导工作; 4.组织调解工作。对于家庭纠纷,开展人民调解,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