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名股东如何避免风险 |
释义 | 一、隐名股东如何避免风险 隐名股东如下避免风险: 1.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法、有效的股权代持合同,约定股权的归属; 2.保留履行出资义务的凭证; 3.适当参与公司经营,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其他方式。 二、公司隐名股东享有何种权利 公司隐名股东享有的权利如下: 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隐名股东在享受了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三、隐名股东可以直接起诉公司吗 隐名股东是不可以直接起诉公司的。起诉公司应当通过显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可以先通过诉讼确认其股东身份,再提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隐名股东既非登记股东,又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其已依昭法定程序取得了股东身份,直接起诉公司的,法院不支持隐名股东需要先通过诉讼确认其股东身份,再提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诉讼。即隐名股东在显名化后才有资格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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