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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子能否过户给孩子
释义
    一、离婚房子能否过户给孩子
    离婚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孩子。离婚时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只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即可。由于子女是未成年人,父母两是监护人,可以代理完成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过户房子在哪里办理
    过户房子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流程和费用
    房子过户需要登记费和工本费,具体的过户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按照要求,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等需要的材料;
    3.受理后,审核提交的材料;
    4.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网提醒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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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