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权益受到侵害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员工权益受到侵害如何维权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生效的裁决书可以作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员工权益受到侵害时仲裁时效是多久 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员工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员工权益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员工权益的内容有: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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