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一、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是什么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是: 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如下区别: 1.两者性质不同: (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将自己的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为能力是实现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 2.开始时间不同: (1)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以来就享有; (2)民事行为能力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 3.持续时间不同: (1)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不可分离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一旦出生,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死亡是自然人丧失民事权利能力的唯一法定事由,并且民事权利能力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转让,也不能抛弃或者继承。 (2)民事行为能力不仅要达到一定的年龄,还要有健全的智力。 ![]() 三、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的因素 民事行为能力的评定可以从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等方面进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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