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车祸精神损失可以获得赔偿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车祸精神损失可以获得赔偿 车祸精神损失可以获得赔偿的情况: 1.存在损害行为; 2.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后果; 3.损害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具有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怎样申请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的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当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确定事故责任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告知投保人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3.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4.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签字后能否反悔 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不能反悔。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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