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在哪里 |
释义 | 一、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在哪里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而故意杀人(未遂)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以伤害为目的,后者以杀人为目的; 3.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故意伤害未遂不为罪;而故意杀人未遂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2.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三、故意杀人罪自首怎么判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网提醒,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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