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签署转让协议 |
释义 | 一、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签署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不是必须签署书面协议,但是建议签署书面协议,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转让价格、转让数量、双方权利义务等。未签订合同可能存在转让纠纷,影响股权交易的正常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法律网提醒您,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与股东以外的人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的; 2.股权转让协议程序、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3.其他情形。 ![]() 三、股权转让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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