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了解一下 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6.职工死亡证明; 7.公安部门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如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职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 8.公安部门证明或相关部门证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9.民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证明,如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 二、工伤认定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赔偿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工伤认定后医疗费报销有时间限定吗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报销有时间限定的。 法律网提醒您,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里可以去掉法定假日,休息日,计算为30天。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