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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释义
    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1.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各自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就离婚、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债务分割等达成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登记办证要多久
    离婚登记办证要三十日至六十日。
    法律网提醒您,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登记条件需要什么
    离婚登记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离婚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的本人。离婚涉及身份关系的消灭,体现的是夫妻双方本人的意志,因此,必须有夫妻双方本人提出,协议离婚的,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并且还需要提供合法的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的,提出的一方必须亲自向法官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是。
    2.离婚必须以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3.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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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