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案件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
释义 | 一、不起诉案件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不起诉案件的几种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罪、侵占罪)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起诉决定下达后多久会通知当事人 检察院不起诉多久通知案件当事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检察院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通知的时间。但是检察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下达决定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三、检察院不起诉会有案底吗 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因犯罪情节轻微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