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如何进行合法的继承过户 |
释义 | 一、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如何进行合法的继承过户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如下进行合法的继承过户: 1.房屋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房产继承过户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 三、房产继承过户的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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