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继承办理流程及手续 |
释义 | 一、房屋继承办理流程及手续 房产继承手续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 3.带齐不动产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关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手续; 4.交纳相应的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二、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多长 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30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关键是继承房产过户材料要备齐。房产继承过户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房地产交易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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