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1.与单位协商。 2.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追讨拖欠的工资。 3.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者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4.采取其他合法途径维权。例如,可以通过集体谈判、请示上级领导、媒体曝光等方式,通过舆论压力迫使单位支付拖欠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过协商后的经济补偿,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拖欠工资应如何赔偿 拖欠工资赔偿如下: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三、拖欠工资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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