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有哪些禁止行为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期间有哪些禁止行为 取保候审期间有的禁止行为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会如何 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三、取保候审的办理步骤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的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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