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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怎样分割夫妻共有的房产
释义
    一、离婚后怎样分割夫妻共有的房产
    离婚对共有房产的分割: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交有法院分割。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可以将房子分割给出价高的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房产分割是否涉及税费
    离婚房产分割不涉及税费。
    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将共有的房屋产权划分给另外一方,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发生转移的,只不过是所有权由原来的两人共有变更为一人所有,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不履行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怎么办
    离婚后,对主不履财产分割的,另一方当事人分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对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
    2.如果是对法院生效判决书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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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0: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