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中的风险谁承担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中的风险谁承担 租赁合同中的风险由过失方承担。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或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由出租人自身过错造成的或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出租人应当自行负责。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客合同未到期搬走违法吗 房屋出租没到期搬走算违约,不算违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算违约,不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三、租房合同没到期租户不交房租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到期租户不交房租房主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主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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