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股东不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股东不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法律网提醒您,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的具体情形如下: 1.股东出资不真实的; 2.股东逃避资金; 4.股东挪用公司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5.一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侵犯债权人的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6.其他需要股东自行承担债务的情况。 二、怎样从法律层面上追讨公司债务 法律诉讼法律诉讼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有以下几个: 1.委托专业合法追帐机构进行追收(比如律师)供应商把逾期帐款委托给律师追收是一种商业性的惩罚措施,同时也是供应商所作的最后努力的一部分。 2.诉前证据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的投诉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反诉请求。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 3.诉讼财产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但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 三、公司债务偿还的途径有哪些 公司债务承担的方式主要有: 1.以货币偿还; 2.以股份或债权偿还; 3.以应收账款抵销; 4.以劳务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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