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有哪些步骤 |
释义 | 一、公司清算有哪些步骤 公司的清算步骤: 1.先成立清算组。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强制解散的,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指定; 2.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公司未完成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剩余财产的分配;等等;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在60日内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讨论确认。 二、公司清算时需承担哪些债务 公司清算时需承担的债务包括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欠缴税费、各类欠款、应付款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三、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公司破产清算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有以上情形,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