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错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离婚过错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的赔偿标准是,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婚姻期间藏匿、挪用夫妻共同财产,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物质损失;而精神赔偿,是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 二、获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获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如下: 1.发现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发现配偶与他人同居,另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被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三、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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