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制定合法有效的遗嘱 |
释义 | 一、如何制定合法有效的遗嘱 1.立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的全文。 2.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必须在遗嘱上亲笔注明年、月、日。 3.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 4.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6.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7.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8.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立遗嘱需要继承人都在场吗 立遗嘱不需要继承人都在场。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遗嘱的时候,对继承人能不能在场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继承人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无需经得他人同意。 ![]() 三、遗嘱继承公证后有效期几年 遗嘱继承公证后的有效期是长期。无期限,只要公证机构不撤销其公证。法律网提醒您,公证书长期有效,但是应该凭公证书及时对某些财产办理变更登记。一般来说只要遗产被继承了,那么公证书的时效就已经失效了。进行遗产公证时,继承人必须要到现场亲自办理。如果要放弃继承,继承人需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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