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属于行政许可申请范畴 |
释义 | 一、哪些属于行政许可申请范畴 如下事项属于行政许可申请范畴: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依法予以批准的事项;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以及法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二、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如下: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三、不授予行政许可怎么办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违章复议流程如下: 1.当事人在收到处罚通知后15天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申诉。 2.相关机关接到申诉后,在五日内作出裁决,若当事人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申诉,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在申请书里面要载明申请复议的事实、理由和复议要求,法制部门的工作人员会依法进行调查,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3.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在接受通知后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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