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清算如何确定债务清偿的优先顺序 |
释义 | 一、企业破产清算如何确定债务清偿的优先顺序 企业破产清算如下确定债务清偿的优先顺序: 1.清偿债务的优先顺序是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4.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有以上情形,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三、公司破产清算费用大概多少 公司破产清算费都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的。公司破产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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