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表见代理法律效果由谁承担 |
释义 | 一、表见代理法律效果由谁承担 表见代理法律效果由代理人承担。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为的行为而不作为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第三方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应当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二、属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属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代理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实际拥有代理权,则为有权代理;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即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所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3.存在客观事由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 三、表见代理能否撤销 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故不能撤销。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是只要存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表见代理成立,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就应当按有效的代理来看待。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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