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收养并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如何申请收养并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收养的方式是:收养当事人前往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后,符合收养规定的,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 办理收养手续的材料要:收养协议、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养申请书以及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带齐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 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三、收养儿童证明怎么写 收养儿童证明的内容是: 1.标题写明“收养证明”。 2.正文写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办理收养登记的时间,登记证字号,出证机关。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其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